商贸公司将一笔450w的业务委托给了王先生代理销售,当王先生花了3个月将货物销售完毕,这时王先生向商贸公司结款,由于王先生是自然人,名下没有工商主体,不能开具相应票据给到商贸公司,势必会导致商贸公司出现大量无票支出。于是导致王先生结款时间受到影响,这时候该如何处理呢?

1.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、手工业、建筑业、交通运输业、商业、饮食业、服务业、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、经营取得的所得;

2.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,取得执照,从事办学、医疗、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;

二,核定征收:就是在有税收政策地方成立一家(xcxc商贸中心)享受核定税收优惠。了解到全国核定征收所得税核定税率在0.3%-1%个点之间,增值税3%减按1%,附加税0.06%其综合税负=1.36%-2.06%之间,那么450w*1.36%=6.12w。于是王总在园区成立了一家个体户/独资企业,给商贸公司提供了足额票据。

三,生产经营所得,也适用于自然人代开。综合税负在1.56%-3.5%之间,分行业,分地区,企业不用给个人再做个税申报。一个人一个月可以开500w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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